1、凡参加师资培训的教师请于课前办理入学手续(填写教师登记表、缴纳培训费等),手续齐备者方可进入教室上课。
2、凡开课前一周内因故提出退学者,可申请退还学费;开课后提出退学者,一律不予退费。退费手续于本次培训结束后3天内办理。
3、遵守考勤制度: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病须请假。缺课三个小时以上者(包含3小时)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4、遵守考试纪律,按规定时间进考场,迟到者须重新申请参加考试,否则取消考试资格。
5、考试不合格者,不能参加下一级别课程的培训和考试。可申请参加补考,缴纳考试费。
6、上课时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7、上课及考试请穿练功服及爵士舞鞋,装束干净整洁。
8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尊重管理人员,珍惜教学设备,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。
9、为了确保考生质量,获《教师资格证书》者,才有资格向考级中心推荐自己所教授的学生进行考级。未获《教师资格证书》擅自教授考级课程者,其学生一律不予考试。
10、如在学生考试中发现有代推荐考生的情况,将收回该教师的《教师资格证书》,并在中心的教师档案中予以记录;初次违规者,可在一年后向中心提出申请,重新考取证书;如连续两次违规者,本中心将终身不予考试和颁发爵士舞教师证书资格。